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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折断砸坏车辆,物业需担责吗?
发布时间:2025-07-25 15:57  |  来源: 综合  |  次数:

小区树木折断,砸坏业主停放在树下的车辆,应该由谁赔偿?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小区树木折断致业主车辆受损的案件,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损失。

 基本案情 

小区树木自然折断砸坏车辆,业主索赔物业

王某为重庆市潼南区某小区业主。某日,王某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小区露天公共车位。车位旁边的一棵树于夜间自然折断,砸在了王某的轿车上,致使车辆多处损坏。王某随后将车辆送去维修,共花费维修费1300元。随后,王某找到物业公司索要赔偿,因协商无果,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

 法院判决 

物业无法举证无过错,需担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倾倒的树木位于小区公共场所,物业公司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对小区公共场所的绿化树木有管理责任。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小区的树木倾倒致王某车辆受损,应承担侵权责任。王某在发现树木倾斜时仍将车停放在树下,对于可能发生的财产损害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可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由小区物业公司赔偿王某车辆损失1040元。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主要事项: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专家观点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一般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故在审查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具备过错,是否已充分履行了小区安全管理义务是关键,包括根据气象预警及时排查林木倾倒的安全隐患,针对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提前加固高危树木等职责。在物业服务单位无法举证已采取适当措施的情况下,哪怕以极端天气构成不可抗力为理由,人民法院仍不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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